1、负责拟定公厕建设发展规划,并编制公厕建设发展年度推进计划;推进各区、县公厕建设发展规划的落实;
2、负责制定城市公共厕所保洁服务标准、规范,并组织落实;
3、负责全市公共厕所的保洁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县)公共厕所保洁管理;
4、负责公厕设施设备信息收集、推广工作;推进公厕免费开放和规范服务工作;
5、负责对公厕保洁市场主体提供的保洁服务进行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的作业服务行为,按标准和监管要求撰写相关评估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255038—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