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市容环境质量巡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核查、督办、督察;
2、参与本市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质量保障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3、负责落实市容环境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领导批示的市容环境质量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整改督办;
4、负责对发生的全市暴露垃圾及时督促各区县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快速整改;
5、指导各区县市容环境质量监督部门开展规范化建设;(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检查发现机制建设和整改纠错机制建设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53255038—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