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责:
上海市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市林业标委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是上海市林业总站,市林业标委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和完善林业标委会章程和林业标委会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贯彻实施林业标委会通过的决议和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掌握和协调各项工作的进度;
(三)组织与管理市林业标委会归口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复审等;
(四)组织各专业组进行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评估检查;
(五)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化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工作;
(六)推荐优秀标准化工作成果、标准化先进个人,经批准后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七)建立林业标委会信息共享制度,负责宣传报导标委会工作情况,发表工作简报;
(八)配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其他工作。
2.任务:
林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贯彻国家、上海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建立和完善林业标准体系,编制标准规划或计划,促进林业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实施,并对标准的宣贯与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三)可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开展林业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宣贯和国际标准化等工作。
(四)承担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范围:
市林业标委会下设种苗与森林资源专业组、林业产业专业组、林业综合防控专业组、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专业组等四个专业组,各专业组工作范围如下:
(一)种苗与森林资源专业组:负责种苗培育、人工林营造、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等方面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二)林业产业专业组:负责果树、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木材等方面技术、管理及服务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三)林业综合防控专业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预防、防治、检疫、检查及森林防火等方面技术、管理及服务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四)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专业组:负责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方面的技术、管理及服务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